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《内蒙古自治区防空防灾通信警报建设管理规定》,经包头市人民政府同意,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进行全市人防警报(包括车载警报)鸣响试验。
人防警报试鸣形式:
预先警报(9:30—9:33):鸣36秒、停24秒、反复循环持续180秒。
空袭警报(9:38—9:41):鸣6秒、停6秒、反复循环持续180秒。
解除警报(9:46—9:49):连续鸣180秒。
请广大市民周知。
包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
2024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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